按照上级规范药品管理指示,我园将加强药品管理,为了保障幼儿用药安全,敬请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根据药品管理规定,幼儿园不具备喂服处方药的条件,因此,所有处方药,包括中药和保健品(蓝帽的保健食品在内)。幼儿园均不能给幼儿喂服。我园只喂服非处方药,即药品上有“OTC”标志的才给喂服,无“OTC”标志的药物,请家长自己给幼儿喂服。二、请家长在“幼儿服药登记表”上填写服药内容,药品也写上幼儿姓名,之后将“幼儿服药登记表”和“药品”一起交给所在班级的老师。三、所在班级的老师给幼儿服药前认真做好“三查五对”工作,喂药时必须严格按照家长的服药登记说明,确定无误后方可给幼儿喂服。(一)“三查”即查①服药登记本上的姓名、药名;②药袋上的姓名、药名;③呼叫幼儿姓名。(二)“五对”即与服药登记本对①幼儿姓名②药品名称③药品用量④服用方法⑤服用时间。四、所在班级的老师给幼儿喂药后签名,注意观察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如孩子有不适症状及时处理并通知家长。
来源:卫生保健室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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