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称:位于许昌市七一路胖东来医药超市,就存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可以随意向市民出售处方药的现象。为了验证市民投诉的真实性,1月3日和8日,本网先后两次来到胖东来医药超市,很随意的就购买到了阿莫西林胶囊、盐酸环丙沙星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这些处方药,且不用提供医生所开的处方。胖东来医药超市售卖处方药随意性,和在利益面前淡薄的遵纪守法意识,实在让人吃惊不已。
此外,年1月1日,中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议通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施行。依照相关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向病患者推荐、销售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零售药店对处方必须留存2年以上备查。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另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违者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另外,违规销售处方药,已经触犯了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许昌胖东来医药超市为何铤而走险?
最后,呼吁,要保障许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希望规范处方药销售管理行为,责任单位要发现一批、整改一批、查处一批。
曹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