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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出台处方药特医食品全网限禁

发布时间:2021-4-15 17:42:44   点击数:

文丨常有才

投稿邮箱:yi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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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缝中求生:网上药店、医院面临新瓶颈!

如果不想转行,那就只能转型,但转型之路并不易,笔者认为,网上药店、线下实体药店与药品经营销售企业与医院均面临新的发展瓶颈,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后,这两大行业照样难逃“禁止”与“许可”这一紧箍咒。

笔者在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许可准入类”项目中看到:“《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中的许可类事项”明确规定: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而在“许可准入措施描述”中则明确要求:“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拟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

简单说就是,要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要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许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才行。但就算得到许可同意,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还是不能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因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版)》的禁止准入类项目。

有资质开通网上药店的业内人士告诉笔者,按照《负面清单》新规,有资质的网上药店只能按照规定销售药品,处方药销售也一定要按照规定见到处方或者电子处方时向患者出售,不能违规直接向患者及家属网售邮寄处方药。新规落实后,新申请开办的网上药店与药品经营企业或将无法如愿,因为“禁止准入”目前已成硬性要求。

对于医院来说,新规落实后,医院只能收取诊疗费,在处方类药品的开具与销售、邮寄方面将有可能面临违规风险,有人认为,这一新规或是医院业绩受限的命脉,曾被外界看好的医院或将随着《负面清单(版)》的逐步落实而进入萧条!

笔者认为,即便是有资质的网上药店与医院,就算患者有处方,网售处方药也都有可能面临违规之嫌。对此,您有何看法,欢迎互动留言。

声明:本文由入驻新浪医药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新浪医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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