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药品分类采购,根据《医院药品集中分类采购实施细则》和招标、挂网结果,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起草了《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分类采购目录及采购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6月23日18:00前反馈修改意见。
山西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分类采购目录及采购政策(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基本药物
一、有中标厂家和价格的基本药物
(一)目录内容及说明:
1、山西省集中招标中标基本药物:包含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中列入招标范围的药品(含玻瓶和塑瓶大输液)。目录中标注*号的为已招标且生产企业同意按中标价供货的妇儿专科非专利和急(抢)救药品。本目录共个品规,其中标注*号的有个品规。平台提供此类药品的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部分品规同时提供太原市与三明联盟的联动供货价,供以市为单位或医疗机构联合议价参考。
2、国家定点生产基本药物:由国家招标定点生产的药品,目前有5个品规,其生产企业和价格为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招标确定,平台提供此类药品的招标定点企业及价格。
(二)采购政策及要求:
将省级集中招标中标价格和国家定点生产价格作为最高采购限价,医院集团可按中标限价从中标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采购。鼓励医院集团通过联合带量、带预算议价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以中标限价为基准,议价降低部分至少50%用于直接让利患者,其余部分加价销售后用医院集团统筹医改。
二、直接挂网供医疗机构议价采购的基本药物
(一)目录内容及说明:
1、玻瓶、塑瓶以外的大输液和50ml以上的治疗性液体:此目录包括《山西省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中临床常用的玻、塑瓶以外的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和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等基础大输液药品,还包括50ml以上的治疗性液体。目前有个品规(动态调整),经生产企业申请并通过资质审核后直接挂网。平台提供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格和我省上一轮中标价格作为参考。
2、低价基本药物:此目录包括国家及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中属于国家及我省低价药品清单内的药品。本目录共有个品规(动态调整),其中标注*号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遴选的采购品规,共有个。平台提供生产企业在国家日均费用标准范围(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内的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格及我省上一轮中标价格作为参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采购网上遴选的品规。遴选品规报价如高于当地市场药店零售价或企业不配合议价,可在本目录中突破原遴选范围另选生产厂家议价采购。
3、原标注特定企业生产和符合第一、二竞价组条件的基本药物:为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多样化用药需求,挂出了原国家及省价格文件标注特定企业生产供应且未参加我省基本药物招标的药品,共个品规。同时挂出了基本药物未中医院药品招标方案第一、二竞价组条件的药品,共个品规。平台提供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格和我省上一轮中标价作为参考。没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省份历史中标记录的品规暂缓挂网。
4、其他妇儿专科非专利、急(抢)救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招标过程中无中标品规的,生产企业申请直接挂网并通过资质审核后列入此目录。基本药物中标品规中已有企业申请调入直接挂网采购目录的,如无其他企业同品规药品中标可调入,同品规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也可申请挂网。目前共有个品规(动态调整),平台提供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格和我省上一轮中标价格作为参考。
(二)采购政策及要求:
医院集团根据临床需求,参照平台提供的我省上一轮中标价、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以及当地市场药店价格与生产或配送企业议价采购,鼓励联合带量、带预算议价,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以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为基准,议价降低部分至少50%用于直接让利患者,其余部分加价销售后用医院集团统筹医改。
三、打包配送的基本药物
(一)目录内容及说明:
将基本药物招标过程中无企业投标或无企业中标,临床必需的部分品规列入此目录(部分已有企业申请直接挂网的品规标注*号),打包向配送企业采购。平台提供配送企业的报价。
(二)采购政策及要求:
医院集团按不高于挂网价的原则从省级公开征询的配送企业采购。
第二部分非基本药物
一、有中标厂家和价格的药品
(一)目录内容及说明:
1、山西省集中招标中标药品:此目录中医院年采购计划中上一年度采购金额万元以上药品的中标品规,共个品规。其中双信封评标、入围企业最低价中标的品规个,同一竞价组两家及两家以下企业投标、动态采全国最低价的品规个。动态采全国最低价的品规,没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省份历史中标记录的暂缓公布。平台提供中招标中标企业和中标价格。部分品规同时提供太原市加入三明联盟的联动供货价,供以市为单位或医疗机构联合议价参考。
2、国家谈判和定点生产药品:国家卫生计生委与药品生产企业谈判的药品,首批有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韦瑞德)、盐酸埃克替尼(凯美纳)、吉非替尼(易瑞沙)三种药品;国家定点生产药品2个。平台提供国家谈判或定点的生产厂家和价格以及定点生产药品价格。
(二)采购政策及要求:
将省级集中招标价格和国家谈判价格及定点生产价格作为采购最高限价,医院集团可按限价进行采购。鼓励医疗机构通过联合带量、带预算议价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以中标限价为基准,议价降低部分至少50%用于直接让利患者,其余部分加价销售后用医院集团统筹医改。
二、直接挂网供医疗机构议价采购药品
(一)目录内容及说明:
1、低价非基本药物:此目录包括国家及我省低价药品清单内不属于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目前有个品规(动态调整)。平台提供企业在国家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范围内的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格和我省上一轮中标价格。
2、妇儿专科非专利、急(抢)救药品:此目录包括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相关学会、协会遴选的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和示范药品目录中不属于基本药物的品规。目前有个品规(动态调整)。平台提供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格和我省上一轮中标价格。
3、历史采购量小的药品:此医院年采购计划中采购金额万元以下的品规,经企业申请并通过资质审核后直接挂网。目前有个品规(动态调整)。平台提供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格和我省上一轮中标价格作为参考。
4、其他直接挂网药品:医院年采购计划未涵盖和新进入山西销售的药品,目前有个品规(动态调整)。平台提供北京市新一轮挂网价格作为参考。
(二)采购政策及要求:
医院集团根据本单位临床用药需求,参照平台提供的价格信息及当地市场价格,自主与生产或配送企业议价采购,鼓励联合带量、带预算议价,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
注:以上药品品规数量以采购目录公布时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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