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很严肃的话题
处!方!药!
我们都知道国家对处方药有相关的管控,不能随意买卖。而最近家住罗湖的陈先生却说,他家旁边的药店,不用医生的处方,就可以轻而易举的买到处方药??
先来看看视频内容:
事情经过
陈先生说,他前两天喉咙有些发炎,就到家旁边的二天堂大药房笋岗分店,想要买些治疗发炎的药。而陈先生回家后才发现,药房的售货员给他推荐的,竟然是一种抗生素类的“处方药”。
陈先生
“这个药不是应该要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吗?为什么我可以买到这个处方药.......万一吃坏了谁负责......”
相信很多人都会像陈先生一样
在药店购买处方药或多或少都会有些疑虑
那么陈先生所说是否属实呢?
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暗访过程
工作人员也来到这家二天堂大药房笋岗分店,对售货员表示想要购买抗生素类的药物阿莫西林。
(暗访)工作人员:我想买阿莫西林。
售货员:以前吃过吗?
(暗访)工作人员:吃过。
售货员:好,这底下全是,你挑一款...
暗访中,药店售货员只是询问暗访人员是否有吃过阿莫西林,之后就将暗访人员带到了一处售卖处方药的柜台挑选药物,售货员并未向暗访人员索要医生开具的处方单。
而当暗访人员准备付款时,售货员要求登记信息。流程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实际情况是否这么“规矩”呢?
售货员:你要写一些你的个人信息要登记。
(暗访)工作人员:为什么要登记?
售货员:药监要求的。
(暗访)工作人员:身份证怎么登记?
售货员:恩,随便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
随便?!
在暗访人员捏造了一个姓名和电话后
就轻易购买到了处方药!
执法检查
对此
深圳市市场监管委罗湖局药品科
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
经过现场核实确认后,执法人员判定
↓↓↓↓↓↓
1.店家药师无合法的向患者和消费者去索要相应处方;
2.并未严格按照职业医师的要求开具关于抗菌药、抗生素和激素药品的处方;
3.职业药师没有对处方进行审核,也无签字情况下就非法调配和销售药品;
随后
执法人员对其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行为
当场开具!行政警告!
是否只有这一家药店
在违规售卖处方药?
随后(暗访)工作人员走访了附近多家药店,多数药店售货员,在简单询问暗访人员是否有吃过阿莫西林后,就向暗访人员出售了该处方药。
你们这些无良药店就不怕吃罚单吗
国家法律规定
1、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国家对药品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第二条第2款“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2、《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1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1款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你看我眼睛,像不像开玩笑
市监专业提醒
对于药店商家:
1、按照要求,顾客不能提供处方的,可以在职业药师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处方登记,包括真实姓名电话。这样一旦发生过敏情况,可以追根溯源。
2、如果职业药师未在岗,应当挂牌告知,暂停销售处方药。
该店家最后表示一定认真整改,绝不再出现类似不规范的违法行为。
对于消费者:
1、要时刻保持清醒意识,尊重专业医学,遵守法律,要杜绝购买一切违法操作的药品商品!
2、一旦发现商家存在未通过专业医师开具处方而私自售卖的处方药,及未按法律要求严格凭处方开药和严格实名登记信息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
据了解,违规滥用处方药危害大,曾有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万人因用药不当而住院治疗,19万人因此死亡!
有医生提醒:
私自购买处方药
对于使用药品的分量很难把控
极易对自己的身体造成损害
我再也不敢乱吃药了...
处方药随便吃?后果你懂的
比如像陈先生这样的患者,不同原因引起的咳嗽,大家都觉得是咳嗽,不舒服,但去开药与临床治疗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用药也是截然不同。
所以必须由专业的医生,根据他的情况做出判断,用的药不对,剂量不对的话,不但会对此次的用药没有效果,可能反而对本人的肝、肾都会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说这种处方药是必须要专业的临床医生来根据患者的病情来开具。
所以书可以随便看
但药千万不能随便吃!
来源
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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