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多家药房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售卖处方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为全面保障居民用药安全,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班组成办案组,分片走访辖区20个药房,发现案件线索5件。其中年5月28日10时许和年5月30日19时许,长安区某两家药房均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场的情况下,售卖头孢、阿莫西林等处方药,且存在没有将执业药师不在岗情况挂牌告知,违规出售处方药的行为可能导致服用药物的患者不能在医生遵嘱情况下科学用药而产生过敏,甚至死亡的后果。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针对售药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依法送达了《检察建议》。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为抓手,与行政执法部门合力合作,切实解决当前违规出售处方药的问题,确保居民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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