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是药三分毒
药可不能乱吃,不能乱买
更不能乱卖
尤其是处方药
但这家药店却不顾规定
随意卖处方药,险酿大祸
......
服用阿莫西林过敏
年12月22日,因出现咳嗽等症状,南京市雨花台区退休职工陈女士前往雨花西路的益丰大药房,想要购买价格相对低廉的中成药。营业员除介绍了常用的中成药品外,还极力推荐了28元一盒的某品牌阿莫西林。
购买服用阿莫西林后,陈女士当晚就出现身体不适。第二天上午,本就患有心脏病的她更是气喘吁吁,并伴有胸闷、心跳加速现象。
陈女士来到药店咨询。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是服用阿莫西林过敏引起的不良反应,并推荐了一款抗过敏药。孰料,服用抗过敏药后,陈女士的上述不良反应并未改善,下半身还出现了集中连片红疹。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停用抗生素和抗过敏药,病情不久得以好转。
阿莫西林不是处方药吗?根据国家药品流通管理有关规定,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并由药师对处方审核后方可销售处方药。陈女士没有处方竟直接能买到?
购处方药不用处方
连日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多次走访了南京益丰大药房雨花西路店。
年12月27日上午9点,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记者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这家药店购买到了处方药头孢羟氨苄胶囊。12月28日上午,同样没有处方,记者在该店又购买到了处方药罗红霉素胶囊。
▲记者在益丰大药房汉中路店买到的处方药。薛庆元/摄
12月29日,记者又分别走访了南京益丰大药房集庆路店、张府园店、汉中路店等多家门店,发现均可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购买阿莫西林胶囊、头孢地尼分散片等处方药,营业员均未询问是否持有处方;除汉中路店做了处方药销售登记外,其他门店都未要求登记购药人的基本信息。
之后,益丰大药房雨花西路店承认销售处方药的相关工作存在不足,已将此事上报至药店所属的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处理,并表示今后将加强规范整改药店的经营行为。
-相关链接-
正确识别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资料图
非处方药是相对于处方药而言的,系指应用安全、质量稳定、疗效确切、使用方便,不须医生处方在药房中即可买到的药物,购药者参考其说明书即可使用。
剂型有口服剂、外用剂、吸入剂、五官科制剂及腔道用栓剂,不包括注射剂。
外包装上标有专有标识,其图案为椭圆形背景下的“OTC”三个英文字母的组合。我国公布的非处方药标识分为甲类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乙类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甲类:红色「OTC」标识,这类非处方药必须由药店出售,药师指导使用;乙类:绿色「OTC」标识,这类非处方药则可以像普通商品一样,在超市、杂货店直接就能买到。
▲资料图
违规卖药应受处罚
据介绍,根据自年5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资料图
南京市鼓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科科长刘宏丽表示,药店售卖阿莫西林、罗红霉素等抗生素类处方药,必须同时具备医师处方和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两者缺一不可,上述例子中益丰大药房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违反相关规定。
食药监部门一旦接到消费者举报,将对被举报的药店进行调查,核实药店药品销售信息,情况属实将依法进行查处。
消费者有权索赔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拥军表示,益丰大药房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可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因药店违规销售行为导致消费者人身健康受损,消费者可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药店赔偿。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综合中国消费者报养生正道
作者/薛庆元白杨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田珍祥
你投诉我曝光
消费遭遇烦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