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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大地震quot大批药店

发布时间:2018-1-4 22:31:48   点击数:

今后我国零售药店将会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程度、经营条件状况、药品供应能力和药学技术人员配置等因素而分为三个类别,其中,一类药店只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限制类药品除外)和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药饮片。

1其中一类药店禁止销售处方药

零售药店行业大洗牌即将开始,比取消GSP认证影响更大。一大批药店将不能再卖处方药。

11月27日,在供给侧改革战略下大健康产业发展论坛上,每日经济新闻援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陶剑虹的说法如是报道。

根据陶剑虹的透露,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已起草了《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向湖南、湖北、河北等省份的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各方意见于11月22日前书面反馈至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根据《征求意见稿》,除将药店分为三个类别外,还将对同类别的药店进行细分。根据服务能力(药品供应能力与可追溯管理水平、药学服务项目、药师配备情况、信息化程度),将零售药店在同一类别内由低到高划分为A、AA、AAA三个等级。

11月27日,记者向湖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秘书长黄修祥确认了上述文件。他说,11月17日,湖南省商务厅联合协会,组织省内部分连锁企业、单体药店代表座谈,听取了大家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这意味着,药店分类分级管理不久后将成为事实。也意味着,继取消GSP认证后,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又将被看作是药品流通行业的巨变,大批药店将不能再经营处方药了。

2催生药店分类的三个因素

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的数据,截至年5月,全国共有零售药店46.06万家,单体药店数量逐渐减少。

而根据食药监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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