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网讯(通讯员:宋文慧孙利生)近日,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意见》(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发[]38号)要求,向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各药店发布通知,从12月9日起取消因疫情防控实施的“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管理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一、各药店不再查验进店人员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报告,不再开展体温监测。
二、群众线上线下购买“一退两抗”等非处方药物不再实名登记。
三、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山西省药品零售企业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操作规程》(晋药监办[]57号)废止。
四、各市场监管所负责督促辖区药店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新要求,落实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规定废止后,店内宣传海报,标志标牌的清理工作。
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落实到位。